教育部:每年3月、9月为防近视宣传月 严禁商业活动搭车

发表时间:2020-10-09 访问量:761

本文转自新华网

近日,教育部发布《关于开展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》,明确今后每年将以春季学期的3月和秋季学期的9月作为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,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借宣传教育月名义搭车开展商业性活动。通知对各地和学校在2020年9月至10月开展以“克服疫情不利影响,持续推进近视防控”为主题的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活动作出部署。

通知要求:

各地和学校要部署开展学生视力健康状况全面普查和摸底,做到早筛查、早预警、早干预,精准掌握中小学生和在园幼儿视力健康状况和视力变化情况;

要坚持近视防控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办法,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,严格落实减负政策,将近视防控知识融入课堂教学、校园文化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,引导科学合理使用电子产品,切实提高儿童青少年爱眼护眼意识和能力;

推动家庭共同参与,向家长宣传保护视力、预防近视知识,指导和督促家长为中小学生和幼儿提供良好的居家视觉环境,配合学校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,控制中小学生和幼儿在家使用电子产品时长,注重培养良好用眼卫生习惯。各地各校要紧紧围绕落实《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》,迅速行动,加紧部署,紧扣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主题;要将开展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活动与防控新冠肺炎疫情、加强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相结合,确保活动取得实效。

各地和学校要坚持公益性,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借宣传教育月名义搭车开展商业性活动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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